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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共泰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11-25浏览次数: 字号:[ ]

泰建工委〔2016〕16号?

中共泰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收悉你公司《中共泰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局党委会研究审查,同意你公司党总支党员大会选举结果,由刘林同志任党总支书记,陈卫国同志任组织委员,张霞同志任纪检委员,周卫虹同志任宣传委员。

特此批复。?

??????????????? 中共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委员会

???????????????????????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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